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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牧场》,哈萨克牧民的世界

心珠 心珠植物记
2024-09-05


在2010年至2011的冬天里,李娟跟随居麻一家进入新疆阿勒泰地区南部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生活了三个多月,那是哈萨克族的冬季牧场。如书中所说:“在牧民们逐水草而居的动荡生活中,算得上是最艰难的一段。随着牧民定居工程的推进,曾经顺天应地、自律而慎微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正在慢慢消失。正是在那里,我积累了一些新鲜而复杂的体会,便形成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陌生民族的生存景观图,李娟第一次描写了哈萨克牧民在冬季牧场的生活,是兼具深情与克制的日常记录和生活描写真实、感动、深入。作者的语言轻快活泼,乐观开朗,日常生活被她描写的充满活力,让人想起罗兰的小说《草原上的小木屋》,读她的文字常常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具有天生驾驭文字的能力,日常琐事从她笔下出来感觉就不一样了,让人想起萧红的文字,不,和萧红的文字比起来,我更喜欢她的文字,因为在萧红的文字中,你读到的多是苦难,在这里读到的是欢快。



想想她一个人住在牧民的家里,而且是和牧民住一个床铺,一个房间,要经受怎样的不习惯和忍耐,可她的语言永远是欢乐的,而且称居麻的家为“我们家”,她是把自己融入了冬窝子的生活,而不是远远地看着。当然也有痛苦,只是她没有提及:在这本书里,我写出了自己身处陌生艰辛环境中的种种情绪。惶然、不安、宁静、喜悦、满足、敞亮、激动……其实,还有一种情绪从来不曾提及,那就是痛苦。我独自进入冬牧场,投身完全陌生的家庭和生活,做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和我的性情所对抗的。但那时创作的野心战胜了一切。我坚持到了最后。


哈萨克牧民的生活是艰辛的,喝水洗东西只能靠背雪,雪是生命之源;羊粪是建筑材料和燃料,在那滴水成冰的沙漠,每天只有一顿正餐,3—4天能吃一次肉,一个冬天4-5个人只有2棵大白菜和20几个土豆,他们生活的那么乐观和幽默,我们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呢?


◆  第一章 冬窝子


在阿克哈拉村,我实在是个扑朔迷离的人物。主要有四大疑点:一、不结婚;二、不工作;三、不串门;四、不体面。然而这个冬天,我终于要像模像样地做一件作家才做的事了——我要跟着迁徙的羊群进入乌伦古河南面广阔的荒野深处,观察并记录牧民最悄寂深暗的冬季生活,妈妈说:“她要写。把你们的,这样的,那样的,事嘛,全写出来!这种句式非常具有少数民族的风格。


我曾和扎克拜妈妈一家生活了一个夏天,牧民间四处传言我是她儿子斯马胡力的“汉族对象”,斯马胡力的老婆沙拉特更生气。她一见到我就把脸垮得长长的,一直垮到地上



所谓“冬窝子”,不是指具体的某一个地方,而是游牧民族所有的冬季放牧区。在大地起伏之处寻找最合适的背风处的洼陷地,挖一个一两米深的坑,坑上搭几根木头,铺上干草束,算做顶子,再修一条倾斜的通道通向坑里,装扇简陋的木门,便成了冬天的房子:地窝子。一般牧民在买鞋时会选择大两个码的,可多穿两双厚袜子。我思前想后,穿了双大八个码的…...于是,我的袜子穿得比谁都多。只是矮个儿穿大鞋相当招眼,像踩着两只船一样,划过来,划过去李娟写的太有意思啦。



我频频深入阿克哈拉公路南面的荒野中,顶风走很远,把所有行头一一试了一遍,以实际效果敲定了最终方案——下身从里到外依次是:棉毛裤、保暖绒裤、驼毛棉裤、夹棉的不透气的棉罩裤、羊毛皮裤。上身依次是:棉毛衣、薄毛衣、厚毛衣、棉坎肩、羽绒外套、羊皮大衣。哈哈,5层啊,还能走动吗[呲牙],快成了小圆球了吧。



后来事实证明,一旦进入荒野的寒冷空气中,根本顾不了那么多了!什么脖子扭不动啊,胳膊抬不起啊,酸沉无力啊……根本没那回事。在那样的时候,就算穿一身预制板恐怕也没啥感觉。在沙漠里,雪是唯一的水源,如果没有雪,人畜都活不下去。没穿鼻孔的散骆驼最没出息,一见到指头粗的一小绺草就挪不动脚了,不时掉队,根本不晓得自己正在出远门的路上


至于骑马,明明是马在走,可我却累得不得了。究其原因,主要是手里拿的东西太多。一共如下:马鞭、马缰绳、骆驼缰绳、温度计(想随时掌握气温变化,塞在温暖的口袋里的话担心测得不准)、干奶酪(随时啃一口)、相机、小型摄像机。为安全起见,我把马鞭末梢的皮绳套在手腕上,温度计拴在手套上,骆驼缰绳绑在马缰绳上,奶酪衔在嘴里,相机和摄像机挂脖子上。如此这般叮叮当当挂满全身,跟棵圣诞树似的竟然写的如此活泼轻快,看着好开心啊。



哈萨克歌和蒙古歌很不一样。后者悠扬、庄重,前者热烈明亮,富于节奏感。/在冷空气里喝茶,稍喝慢一点,茶水就凉透了,难以下咽。/只是夜半起来上厕所时很惨……那时真是连一根脚趾头都舍不得伸到寒冷的空气中去!/虽然肉块同样也冻成了冰碴子,就着温吞吞的茶水,嚼在嘴里咔嚓作响,但还是那么香。


阳光平直地扫过大地,把我们的身影在旷野上推得无比遥远。在接下来的漫长时间里,这影子渐渐收回来,渐渐回到我们身后,又渐渐投向东北方向。于是一天就过去了。昨天的李娟仅仅只是牵牵骆驼,好端端地坐在马背上跟着队伍前进而已。加玛看我状态不错,今天便增加了新任务:赶骆驼。于是今天我累惨了……等到了驻地,两条腿疼痛、僵硬,屁股疼得都坐不住马鞍了。至于骆驼们的顽劣……我气得实在不想描述


沙地上的鼠洞比比皆是,这一天情形照旧。傍晚时光紧张又忙碌。天色完全暗下来时,才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大家缩在帐篷里,紧紧围坐一席,喝着温吞吞的茶,嚼着冰碴子肉。/俗话说“蛤蟆还有三两力”,我这么大个人,多少还是有点用的!/两个男人裹着被子,坐在黑暗和寒气中睁着眼睛守着,不时地聊些什么。到了最瞌睡的时候,就轮流打盹。


太阳未出时,全世界都像一个梦,唯有月亮是真实的;太阳出来后,全世界都真实了,唯有月亮像一个梦。想象力丰富,比喻贴切


驼队和羊群默默前行,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跋涉,已经把它接受为今后的命运,全然不知这是最后一天了。一个人牵着驼队,孤独、微弱地走在沙漠中。整面大地空空荡荡,天似穹庐,唯一的云停在天空正中央。那是一团台阶状的梯云。前后无人,四顾茫茫……那感觉既非凄凉也非激越,说不出的怅然,又沉静


从阿尔泰深山一直到天山北部的开阔地带,牧人们每年迁徙距离逾千里。搬迁次数最多的,一年之中平均每四天就得搬一次家。这动荡艰辛的生活,这些寂寞又坚强的心。真辛苦


骑一天马下来,骨头全散了。浑身像被揍了一顿似的。我们就坐在风雪中的行李堆上啃起了干馕,深深感受着“停止”的幸福。虽然接下来还有那么多事要做,得管理畜群,收拾住处,准备晚餐……但是已经“到了”啊!好像永远“到了”一样。


我们这里的人,形容一件事情处理起来难度大,总是说:“跟啃奶疙瘩一样!”奶疙瘩就是酸奶煮沸后沥制的干奶酪,很硬。尤其是完全脱脂的陈年奶酪,硬得简直不近人情!任你牙口再好,也只能在上面留下几溜白牙印。


居麻说,羊圈里的粪层每个月都会增厚半尺,一个冬天得清理好几次呢。其中初冬刚到达时的第一次清理和离开前的最后一次清理最为重要,劳动量也最大。 第一次主要是为了挖出最底层的干粪层。最后一次是趁春日暖和,把最表面那层厚厚的软粪层铲起,砌在羊圈周围晾晒。这些粪块又黑又纯,一块块大小适中,是冬天里最好的燃料。


而最底层的粪层因靠近地表,沙土含量高,又硬又结实。加之又平摊着晾了一个夏天,撬起时跟水泥预制板一样平平整整。这些结实的粪板虽不能用做燃料,却是荒野里最重要的建筑材料。羊们都是:“用我们的便便筑起我们挡风避寒之处。”用这种硬粪板围筑的羊圈整齐又结实。否则的话,又能用什么来盖呢?生活真艰辛啊


连我们的睡榻也是用粪块砌起的,我们根本就生活在羊粪堆里嘛。在寒冷漫长的冬天里,再没有什么能像动物粪便那样,神奇地,源源不断地散发热量。大家的脑袋统统抵着粪墙,翻个身,羊粪渣子就簌簌掉得满脸满脖子。


我想,是时候了,抱怨一下腰的事情吧。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见嫂子从口袋里掏出一长串东西——塑封的去痛片。她像分糖豆一样,给大家一人分了两粒。大家像嚼糖豆一样嚼嚼吞了。又是一阵沉默。我也沉默了。


虽然劳动辛苦,值得安慰的是,这两天的伙食开得特好。每天都有肉吃! 还有肉汤熬的麦子粥喝,而且麦子粥里还拌了酸奶糊……还有土豆白菜炖的风干肉,而且肉是用羊油煎的……还有一顿焖了肉块的抓饭。最重要的是,这几天的所有茶水里都煮了黑胡椒和丁香粒!哎哟——香喷喷!正宗的哈萨克风味


羊粪地板是撬完了,接下来面临的问题却是羊的“褥子”太薄了,地气太寒,体弱的羊可能过不了冬。于是加玛、胡尔马西和我在接下来的两个晴朗有风的日子里干了整整两个下午,把沙窝地附近风化散碎的羊粪土收集了几十麻袋,拖进羊圈铺洒,稍微垫高了一些。


地是浅色的,无边无际。而天空是深色的,像金属一样沉重、光洁、坚硬。天地之间空无一物…...原来这块牧地并不是居麻一家的,原先属于三家人共有,但其中一家多年前迁去了哈萨克斯坦,另一家也很快改行做起了生意。春天接羔,夏天催膘,秋天配种,冬天孕育。羊的一生是牧人的一年,牧人的一生呢?这绵延千里的家园,这些大地最隐秘微小的褶皱,这每一处最狭小脆弱的栖身之地……青春啊,财富啊,爱情啊,希望啊,全都默默无声。


荒野终将被放弃。牧人不再是这片大地的主人。牛羊不再走遍这片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本来就贫瘠单薄的植被,将失去它们最重要的养料——牲畜的粪便。而没有了成群牲畜的反复踩踏,秋天的草籽也失去了使之深扎土壤的力量。它们轻飘飘地浮在干涸的沙地上,扎不下根去,渐渐烂朽,然后在春天的大风中被吹散。脆弱的生态系统越发脆弱。荒野彻底停留在广阔无助的岑寂之中……荒野终将被放弃


居麻一喝醉了就骂我滚。我要是有志气,应该甩开门就滚。可甩开门能滚到哪里去呢?门外黄沙漫漫,风雪交加。无论朝着哪个方向,走一个礼拜也走不到公路上去。况且还得拖个比我还大的行李。况且还有狼。只好忍气吞声。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


就在沙窝子附近的沙丘最高处插了一把铁锨,挂了一件旧大衣,用以吓唬狼。 略懂汉话的居麻对“迷路”一词的说法是“忘了”。说:“今天下午嘛,我又‘忘了’。羊在哪个地方,我在哪个地方,这边那边,不知道了嘛!”


进入荒野,当你微弱得只剩呼吸时,感到什么也无法填满眼前的空旷与阔大时,就只好唱起歌来,只好用歌声去放大自己的气息,用歌声去占据广阔的安静。


见过许多年迈的、辛劳一生的哈萨克妇人,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她们朴素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这里毕竟是荒野啊,单调、空旷、沉寂、艰辛。再微小的装饰物出现在这里,都忍不住用意浓烈、大放光彩。


大地是最有力的庇护所。/这算是个什么家啊!连我的马都很不满意,只探头看了一眼就立刻偏过脸去。可两天之后就大不一样了!男人们像摆弄玩具一样,三下两下就修好了所有的破损之处。/晚上加玛绣花,居麻为大家朗读旧的哈文报纸,嫂子捻羊毛线,我看书、做笔记,小猫东扑西颠,练习捉老鼠。


大人们的异常忙碌总是意味着中午和晚上的盛宴与欢乐。/加玛一手持壶一手端盆为大家浇水洗手,但胡尔马西却不洗,示意加玛取下门边挂的皮制马具给他。只见他用马具上的皮制小配件仔细地勒过指缝,把手掌各个角落的羊油吸得干干净净。油立刻渗进了皮子。我觉得很有趣,也试着这么做。


居麻说,同样在矿上打工,为什么口里人(内地民工)能存起钱来而哈萨克小伙子一年到头一分钱也存不上呢?——因为哈萨克人离不开肉,不吃肉就没力气。而那些口里人,天天吃馍馍喝稀饭就可以了!他表示很佩服口里人。/出发前,我妈羡慕地对我说:“这个冬天你可以喝到最好的水了!”我也以为然。因为冬窝子位于沙漠地带,唯一的水源来自于雪,雪水多好啊。


沙丘的洼陷处及草根处多少会积留一些残雪。但很薄,顶多一两公分。这样的雪,我收集半个小时,化开后的水还不够洗一双袜子。又由于是风吹来的,一路上和沙土、枯草和粪渣紧密团结在一起……化开后浑浊不堪。锅里总是沉积着一寸多厚的沙子、不忍细数的羊粪蛋,甚至还会出现马粪团这样的庞然大物……就算完全沉淀干净了,水的颜色也黄红可疑——未必比我袜子干净。然而再想,袜子毕竟是臭的,这水尝起来啥味也没有,肯定比袜子强多了。喝吧!乐观


这样的雪装了三天之后,我决定这个冬天再不洗澡了!一个礼拜之后,又决定再也不换洗衣服了……而一天最少得背两趟才能勉强维持全家人一天的用水量。洗头时,我放弃自己的习惯,完全效法加玛,连清带洗只用了小半盆水。这样洗完后,洗发液当然是原封不动地糊在头顶上,从刘海梢流下的水蜇得人眼睛痛。虽然残留了大量刺激剂品,但晃晃脑袋,起码轻了二两,我发现,痒到了一定程度后,再往下也就慢慢不痒了。


既然不是下雪的预兆,那些云为什么长得那么怪?有时候是一大团占据了整整半个天空的放射云,放射源在北方。壮观极了。有时候像一大锅元宵从北方涌出来,一团一团圆滚滚形容的太有意思了。


我以为他是说雪转移了,大惊,连忙问:“走到哪儿去了?! ”却答:“到乌鲁木齐去了,看病去了。”原来瞎逗呢。/ 居麻说:“啧!李娟高兴得很嘛!”我能不高兴吗?眼下到处都是雪,离家几步路就可以装了,不用走一公里甚至几公里的路了。而且雪这么多,这么干净,化开的水从来没这么清透愉快过。对我来说,最大的受益是从一开始背半袋雪都给压得要死不活,到后来的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正扛着一整袋雪走得大步流星……这样的进步才叫“不知不觉”!人真的有很大潜力啊.


嫂子自制的羊油肥皂也非常阔绰——有脸盆那么大!圆圆厚厚一大饼。用时,就整个儿搬进盆里,用衣物在上面反复.下雪天最大的麻烦是清理羊圈。在家的人们得赶在羊回来之前用铁锨把羊圈里的积雪铲去,羊是卧着睡觉的,不能让它们腹部受寒,否则会拉肚子。隔壁终于给他家的牛棚顶上蒙了层塑料布,算是加了个棚顶——之前一直敞着!对此我意见很大。他家的牛冻得一回家就往我家的牛圈钻,赶都赶不出去。


有时上午九点,温度已经升到了-24度,到了十点反而还会降两度。甚至有一天正午时分都是-30度。在有太阳的大白天里都这么冷,真是少见。这时候最倒霉的怕是便秘的人吧……屁股会冻麻的!在-35度的清晨里,喝着烫乎乎的放了胡椒的茶,双脚还是冰凉的。离熊熊燃烧的火炉不过一米来远,嘴里还能呵出白气。我又靠近火炉一些,离半米远,还是有呵气。再靠近,一尺远,还是有呵气。再靠近……居麻说:“你要干什么?吃炉子吗?”哈哈


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古人会说“酸风射眸子”——果然很酸!果然是“射”!迎风眺望远方,不到几秒钟就泪流满面,眼睛生痛。现在最迟迟不愿起床的是居麻。嫂子强行收走了他的被子,他就抱住她呜咽道:“今天一天,明天还有一天!老婆子!明天还有一天!”他的羊皮裤是由两张羊皮缝成的,一条腿是老羊皮,很薄,另一条是羊羔皮,很厚。穷困的哈萨克小孩,身上就裹张羊皮过冬,连衣裤都没有。


反正我出现在冬牧场上,本来就是个莫名其妙的人,穿莫名其妙的衣服再合理不过我坚持钻睡袋睡觉,从不嫌麻烦,居麻便称我为“麻袋姑娘”。总是说:要是晚上熊来了,可怎么跑得掉?是的,“一切总会过去”。人之所以能够感到“幸福”,不是因为生活得舒适,而是因为生活得有希望。


我问居麻:“放羊的时候你都在干些什么?”他说:“在放羊。”我真蠢。——荒野茫茫,四下无物,还能干什么?当然只能骑着马跟着羊群走来走去了!居麻感慨地说:“傻瓜一样!我就像个傻瓜一样!羊到哪里,我也到哪里!七个小时,一天七个小时!”/他说:“要是李娟的话,回不来就算了。整天房子里坐着,从来不放羊,还回来干什么?”


便给我讲了一个“汉族人放羊”的故事。说有一个汉族人第一次去放羊,带着馍馍、咸菜和水。他中午就着咸菜啃馍,然后再喝水。拧开盖子,冻得一滴也倒不出来了,亏他还用布重重裹着……说完哈哈大笑。居麻的意思是:在这样的荒野里、这样的冬天中求生存的话,不能忍受痛苦是要遭鄙夷的。


在特别冷的日子里,居麻就拎着洗手壶在羊群中东找西找,不时捉一只羊骑在胯下,掰着它的脑袋往它嘴里灌水。我问他在干什么。回答:给羊“刷牙”。这种话当然不能信,得靠自己观察。于是很快发现是在边灌水边喂药片。/ 终于,直到第十天,少先队员(系红领巾的羊)才总算开窍!总算晓得了我们不是在害它,总算晓得玉米是个多么好的东西了!第一次主动开口,吃得狼吞虎咽。只消在它背上拍几巴掌,就一路小跑,跟着我直奔有火炉和玉米粒的地窝子。


出窝时,嫂子给它缝了个小号的玉米口罩。这种口罩就是一个缝着长绳子的布口袋,里面装有玉米粒,套在它嘴上,再把绳子系在它的耳朵后。其实那时候,再也不用在羊群里四处寻找少先队员了,只要我拎着玉米口罩往那儿一站,红领巾立刻冲出队伍,咬我的手,顶我的腰,没完没了地起腻。好在没几天,病号们就尝到了甜头,一入圈就自觉往住院部走。可偏有些笨蛋,冻傻了似的。


一月下旬,居麻放羊时开始随身携带为母羊临盆而准备的毡口袋——用来装初生的羊羔。居麻说:天开始暖和了,怀孕的羊肚子越来越大,羊圈就越来越小,挤在一起会很热……


◆  第二章 荒野主人


19岁的加玛虽然长个娃娃脸,顾盼间却颇有几分动人的女性美。当然,再仔细看时,会发现她额头眉梢已经初显老相。游牧生活的辛苦是很煎熬人的。李娟建议加玛开个小馆子,居麻说:“也想过这事,但哈萨克的酒鬼太多!一个小姑娘自己开店,不放心。加玛14岁那年,16岁的姐姐乔里潘想去伊犁的师范学校学画画。乔里潘是这个平凡家庭的最大光荣,她从小看到什么图案都能依样临摹,在亲友族人间小有声名。大家实在不忍中止她的梦想


可在自己的家庭里,加玛是个自在、快乐又淘气的孩子。每天一醒来,就赖进爸爸妈妈的热被窝撒娇,一点儿也不像19岁的大姑娘。夫妻俩则享受一般地对待这种撒娇,无限溺宠之。但一到劳动时,两口子就不客气了,非常严厉。每当我看到清晨找马归来的加玛冻得脸发青,不停搓手,就很难过。可夫妻俩神情淡然,只招呼一下“来喝茶”。我简直都觉得这样的父母太狠心了!再一细想:哎,情感这个东西,只需快乐时流露一下就够了。


很多姑娘的“灵巧”源于经验上的熟练, 可加玛不是,许多初学的事情,一上手立刻心领神会。她织的花带子图案变化丰富,逻辑复杂,看得人眼花缭乱。


我俩在背雪途中休息时,加玛翻起身上的衣服念叨起来:上衣是捡弟弟的,毛衣借妈妈的,棉裤是爸爸的,牛仔裤是姐姐穿剩下的,袜子是奶奶的……算来算去,全身上下只有手套和鞋子属于自己。 我说:“没关系,快结婚了嘛。等结了婚,啥都是自己的,对象也是自己的。” 来提亲的人家不多(估计都怕和居麻这个大酒鬼当亲家),而且男方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俩因互相学习语言,说话时不知不觉双剑合璧。居麻很少有针对某事特别激动的时候。那样的激动往往与加玛有关,其实加玛已经很乖很懂事了,这些年来,她为这个家庭做出的牺牲令父母都感到愧疚。居麻担忧变故,他想继续把握这个孩子,想永远保护她,照顾她,不愿她吃苦——照他看来,只有一切如故,才不会吃苦


乔里潘没去伊犁上学前快乐、机智又爱撒娇。现在却远离了家庭,胡乱谈恋爱,每个月的工资一分钱也存不下来。和家人团聚时,骄傲又寡言,都有些生疏了。(孩子大了,离父母只会越来越远。不管怎样,加玛也一天比一天大了,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自己曾深深依赖的父母和家庭。深依赖的父母和家庭。到时剩下两个儿女也初中毕业了。我问居麻,继续供他们上学还是叫回家干活?为此居麻想了好久。我都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的时候,却听他突然叹道:“就看娃娃们自己咋想的吧!如果不想上学了,就回家分一份财产,参加劳动。还想上的话就上。实在没人放羊的话,就把羊全卖了。


我们在这片荒野上刚安定了不到一个月,加玛就要回乌伦古河畔的定居点了。想想都觉得寂寞啊。但加玛却显得非常高兴,大约定居点有她念念不忘的“黑走马”宴会厅吧?—— 有年轻人的世界,有可能前来的爱情,有打工的机遇,有改变生活的可能性…...


居麻是远近出了名的酒鬼兼赖皮鬼。当我决定这一整个冬天都跟随他家生活时,很多人都大吃一惊。其实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家伙除喝酒和耍赖之外,还是值得钦佩和尊敬的。他做事踏实仔细,为人机智风趣。大家都乐于同他相处。大约这样的世界里,天大地大,牧人们分散独居,日子寂静单调,生活艰难且封闭,极少与外界交流,人们大多是忍耐而沉默的。于是居麻的出现给大家带来了多少快乐与释放啊。这个人总是能痛快流利地指出一切,总是能说到人心坎儿上,总是寥寥数语就能轻易解开任凭怎样的蛮力也解不开的困结……而那些更加睿智通达、能言善辩的哈萨克弹唱歌手“阿肯[插图]”们,则更是被民间深深崇敬,甚至奉若神明。


有一天他看完一份哈萨克文报副刊后,想了一会儿,认真地以汉语告诉我:这个纸说,我们放羊的这个地方,是专门送这个——”他指着墙上的挂绣,“把画这个东西的细细的、亮亮的线送过来的一条路的上面!”我想了想:哦,他说的是“丝绸之路”。居麻很善于学习。原先他所掌握的用来骂人的汉语只有“三字经”。自从某次和我妈吵了一架,我妈骂他“不是人”之后,他总算又学到了一句。见了不听话的牛就骂:“你不是人!”见了捣蛋的骆驼也骂:“不是人得很!”



居麻不但笑话闲不下来,一双手也闲不下来。在不放羊的日子里,他整天东找西翻,东修西补。在一天之中,他可以完成以下事情:帮老婆补好全部的破鞋子并擦得锃亮;在一根用了二十多年的檩木下撑一根柱子;修太阳能电池板;糊补漏风的门缝;修灶台;修漏勺;修加玛的钩针;修自己的墨镜;修我的眼镜——某天放在床上时,被我一屁股坐断了两条眼镜腿。没办法,当时没戴眼镜,什么都看不到;修手锯;修匕首。最后还把一根扭曲的细钢筋垫着十字镐砸得笔直,再敲敲打打,做了一个相当像样的新火钳。只可惜短了点。他说:“那就给个子矮的人用吧!”气死我了,说的是我。


修理破烂家什什么的倒也罢了,让我吃惊的是,某天居然看到他在做针线活!他一边喝茶,一边慢慢缝补自己那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然后又补手套,然后再补袜子。边补边哀怨地嘟囔:“我的老婆子不管我了,难道她不爱我了?……这也要我自己干,那也要我自己干,可能以后饭也要我自己做了……这个老婆子,我要还是不要了?……”嫂子屋里屋外进进出出,忙得焦头烂额,懒得理他。


居麻很喜欢小婴儿喀拉哈西,总是拼命亲人家,亲得人家莫名其妙。还老是用筷子夹一下小家伙的小鼻头,再放进嘴里,做出嚼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小家伙盯着他那张“吧唧吧唧”的嘴,疑惑地摸摸自己的鼻子,真以为被吃掉了。居麻还爱扯着小家伙的两只小胳膊和她对舞,跳“黑走马”。节奏激烈,乐得小家伙哈哈大笑。再把她搂在怀里,掀起自己的衣服,喂她吃“奶”。喀拉哈西疑惑地盯着眼前的大白肚皮和胸毛看了一会儿,然后号啕大哭。


居麻喝多后每次闯祸,无非就是大叫大嚷,吵得大家一夜睡不好觉。其次就是扔碗砸东西。他干坏事时,除了沉默,什么也不能制止他这一行为——你越阻止,他越起劲。真是孩子心性!气死我了…...不到五十岁,踝关节和膝关节就撑不住了。天气一变,就嚷嚷浑身疼。每天都把阿司匹林当饭吃,看得人心惊肉跳。头疼更是隔三岔五的事,常常半夜疼醒起来吃药。当他无言地往嫂子跟前一坐,头一低,嫂子就心领神会地帮他揉起脖子来。


嫂子唯一能为他做到的似乎只有每天将晚饭尽可能准备得丰盛些。在炸油饼时,还会心血来潮地炸一个超大号饼,比其他油饼足足大了六七倍。她说:“这个,给老汉!”等老汉回来,疲惫地坐到了餐布前,她特地把它端正地摆在他面前。老汉盯着这个巨无霸油饼愣半天神。缓过劲后,双手握起油饼,像握着方向盘一样,左右扭动,嘴里“呜呜呜呜!滴滴叭叭!”地不停打喇叭——这个老汉一直梦想拥有一辆汽车。普通人的快乐生活


很幽默的人啊- 要是别人问我为啥回家这么早,我就说老婆子不给我好衣服穿!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居麻还是如愿以偿地换上了那件新衣服。他高兴坏了,大声说:“这个才好嘛!穿上嘛,就跟毛主席一样!”我说:“整天放羊,穿给谁看?”他用唱歌一般的调子说“:给绵羊看!给山羊看!它们看了都说‘:咦,这是谁?不像昨天那个人了嘛?’然后都围过来看,再也不到处乱走了。让它们干啥它们就干啥。吃完草就回家,听话得很,听话得很!”


可才开始并不这样。才开始因交流上的困难,两人间总是误会重重,弄得我非常紧张。当然了,越紧张,错事就做得越离谱。而这样的反应多少令她也很有压力。慢慢相处久了,才发现嫂子其实是单纯又大方的人,是我多心了。当她惊奇地说“李娟,猫!”的时候,小猫咪一定正肚皮朝天,四仰八叉地睡着觉。


嫂子说:“牛,房子。”我就跑出去看花脸牛有没有靠近毡房。嫂子说:“水,暖瓶。”我便把开水冲进暖瓶。——措辞简练而有效。居麻啧啧赞叹:“就像老板一样!”并且时不时还出其不意地有所发挥。当她要我帮忙把奶牛赶到小牛这边时,就说:“李娟,黑的小的牛的妈妈,拿来!”嫂子教会我许多事情——捻羊毛线、合股毛线、绣花毡、编花带子…...倘若我能在这样的生活中走得再长久一些,妥实一些,说不定会顺着这些小小的生活经验摸索出更大的生存智慧来。阴天里,夫妻俩总是一同浑身发疼。尤其腰部,似乎疼得都坐不起来了。


嫂子被油烫伤后,等油饼炸完后才去处理伤口。若是受伤后第一时间就用冷水浇洗患处,伤情也许会缓和许多。嫂子又是怎么想的呢?——好像受伤这件事的严重性远远排名在几只炸糊的油饼之后!又好像表现出对病痛的重视会是多么丢脸的事!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坚忍与节制。然而嫂子又远非无趣刻板的人(当然,也远没有居麻那么出精捣怪),偶尔迸发的幽默感还很扎实的。


嫂子逗弄小婴儿喀拉哈西时,总是说:“喀拉哈西,跳舞吧!喀拉哈西,笑一个!喀拉哈西,姐姐在哪里?喀拉哈西,阿帕[插图]在哪里?……”似乎再也没有其他的哄法了。没多久,居麻也落得同样的绰号。一大早上,嫂子就甜言蜜语地哄道:“喀拉哈西?嘿!喀拉哈西!起床了,你看,姐姐都起来了!”居麻倒是非常配合。嫂子说:“喀拉哈西,跳舞!”他就缩着脖子和胳膊,前后摇晃不停。


夫妻俩偶尔也会起争执。那时的居麻总是暴怒不已,以嗓门大和语速快屡占上风。而嫂子不为所动,细言细语、冷静分辩,到头来总会取得最终胜利。而这种胜利表现出来时,倒像是两人的共同胜利。居麻便心平气和,再无话可说。旁边的我看着觉得实在有趣……除了偶尔的争吵之外,两人还时不时生会儿闷气。那时谁也不说话。也不知为了什么,更不知如何收场。居麻最先耐不住了。他左思右想,突然飞快地脱掉身上的旧外套,起身从粪墙上取下装着干净衣服的编织袋,掏出最好的那件衣服——果然,嫂子中计了,扑过去就抢衣服。居麻扯着另一头不放。两人僵持了许久,突然“扑哧”一声,两人一起笑了起来。接下来,换不换衣服是次要的事了。两口子坐回餐布前继续喝茶,开始不停地说这说那。唉,真的好久没说话了。


这么好的老婆子,给我生了四个娃娃的老婆子……呜呜……”嫂子一手摸着他的头,一手持碗继续喝茶,不为所动。


富裕的生活令隔壁夫妻言行举止从容、适然,很有优越感。隔壁家的天窗开在地窝子西南侧,下午的阳光在床榻上投出一小方明亮。几乎整个一二月间的下午时光里,我都坐在这方热乎乎的明亮之中,安静地行走针脚。


等过了一个多月后,当嫂子让我去隔壁家叫扎达(居麻的小儿子)回家吃饭时,居麻就会特别叮嘱了:“只叫扎达一个人啊,其他人不管……”弄得我反倒很不好意思。只好站在自家门口远远大喊:“扎达!出来一下!”等他循声出来,一直走到跟前了,才悄悄说:“吃饭了……”


梅花猫在暖和的火炉边,一会儿捂着脸睡觉,一会儿又捂着耳朵睡觉,好像全世界都在烦它;想到熊猫狗睡觉时把胖身子尽量缩成最小的一团,把脑袋埋在肚皮下,看上去没头又没尾,毛茸茸一大团……更是哀叹——不用干活,不用负重,瞌睡了能随时睡觉,这是怎样美满的人生啊!实际上,荒野里容不得废物,两位的日子也不好过。


也许真是我大惊小怪了,生命远比所看到、所了解的更结实,更顽强。


居麻给梅花猫吃肉时,嫂子反对:“豁切!”嫂子给猫吃肉时,加玛反对:“够了够了!”加玛给猫吃肉时,我反对:“它已经吃了不少了!”我给猫吃肉时,居麻反对:“它吃得比你还多!”总之一家人就这样互相有所牵制地宠溺着梅花猫。居麻有时也会骂猫:“天天睡觉!就知道吃肉!自己的羊不宰,就只知道吃我们的羊!”我大惊:“它也有羊吗?”居麻说:“老鼠不是它的羊嘛!” 大约生下四只小狗后,天寒地冻,熊猫狗状态也很危险,便闭了产道。等捱过最艰难的那几天,才生下了最后的两只。


世上哪有不带智慧和精细规则的生产方式呢?除非从小就生活在牧人的家庭,否则要掌握这门技术实在太难了。说骆驼贪吃,一出去就不想回家。虽然穿有抗寒的毡衣,不怕在荒野过夜,但若是衣服在外面挂坏了或挂没了,不回家修补的话,会冻坏的。马没有胃部,是直肠子,消化得快,不能关起来,必须得不停地吃,不停地拉。怪不得有句话是“马无夜草不肥”。骆驼们是逍遥派的,无组织,无纪律,并且所有牲畜里,只有骆驼的身上会醒目地写有主人的电话、姓名和村落等联系方式,可见它们不但能瞎跑,还会跑很远。


大家吃雪的时候,牛伸出舌头转着圈地舔,马老老实实龇出牙去啃,骆驼最厉害,垂下长脖子,下巴平贴地面,像开铲车一样平铲过去,一下子就能铲满满一嘴!再合上嘴一口吞掉。我猜骆驼的祖先一定有铲齿象的基因。居麻说:“山羊怀孕五个月,绵羊怀孕六个月。绵羊最贵能卖到一千块一只。山羊能卖到五六百。



我这人,啥都怕,就是不怕闲。“闲”这个东西,真是再多也不够用的。每天早上七点半起床,晚上十点钻进被窝。不睡觉的十四个钟头里, 两个小时用来喝茶,一个小时打扫房间、清理厨具,两个小时背雪,一个小时配合嫂子或胡尔马西赶牲畜入圈,两个小时绣花毡,还有两个小时用于临睡前发呆、自学哈语、听大家闲扯。剩下的三个小时,随便闲逛一下也就迅速打发过去了。/百无聊赖的居麻会突然一跃而起,紧紧拥抱住正忙得不可开交的嫂子,做出久别重逢的激动状大嚷:“这个老婆子真好,真好啊!…



可就连这样的车也是罕见的。如果能在最需要的时候碰到一辆的话,简直让人想要……想要……想要放鞭炮!——是的,只有鞭炮,只有我们汉族人的这种玩意,只有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噼里啪啦”瞎咋呼的猛劲才能准确表达此种激动!/ 再窘迫的生命也需要“尊严”这个东西。而“尊严”需得从最小的细节上去呵护。/嫂子给奶奶捎了两条马肠,一包煮熟的肉,两张羊皮,一只埋在羊粪灰里烤出的面饼(这种烤法烤出的这种烤法烤出的馕最香了!所有东西统统用一块白布包着。/加玛走了!像一百个人走了!我们多寂寞啊。


因为汉字笔画太多,笔画多了油墨的占地面积就大,这样的报纸卷烟,抽着呛。/对可怜的城里人来说,所有的马都长成一个样子。可在牧民眼里,一匹马和另一匹马的区别就跟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区别那么明显嘛



小伙子每次出门干活前,总会严厉地吩咐妹妹看好小婴儿。而一回到家,脱去寒冷的外套,烤热了双手,才去抱婴儿。陶醉地亲吻她,还含着她的小耳朵轻轻地咬。唉,谁能不喜欢呢?这个软乎乎的肉团子,这个有着迷人笑容,并总是信任地看着你的小小生命啊……喀拉哈西是一家的重心,她最喜欢做的事情是玩线团和撕书本。如果不让她这么做,她就悲恸地哭。大家只好由着她,把各种线团交给她扯乱,努滚负责重新缠好。再把作业本交给她一页一页地撕,热合买得罕负责粘好。于是乎,这边扯那边缠,这边撕那边粘,其乐融融。


两个孩子来了之后,每天男孩背羊粪、赶羊、打扫羊圈。女孩收拾屋子、做饭。我背雪、绣花毡。居麻叹道:“明天,我和你嫂子回阿克哈拉算了!我们还干啥呢?就没我们啥事了嘛!”——神态间,倒是非常享受。母亲深爱着这个唯一的男孩。常常突然放下手里的活计偎过去,跪在他身后捧着他的脑袋百般甜蜜地亲吻



◆  第三章 宁静


每当我独自走在暮色四合的荒野里,看着轻飘飘的圆月越来越坚硬,成为银白锋利的月亮。而这银白的月亮又越来越凝重、深沉,又大又圆,光芒暗淡……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到傍晚,黑白花牛的思念与其他母亲一样浓烈,总是跑在伙伴们的最前面。远远地一看到牛宝宝,欢喜得——欢喜得全世间再也没有比这更欢喜的事了



有一件事不晓得居麻他们是不是做错了。他们把牛胎盘扔了,不让母牛吃。他们说吃了这个,不下奶水。可据我所知,刚分娩完的母兽,吞吃自己的胎盘是天性,是产后最重要的一项进补……/ 刚分娩小牛的母牛产奶量可真高!


刚进入荒野时,月亮在我眼里是皎洁优雅的。没多久,就变成了金黄酥脆的,而且还烙得恰到火候……/在简单寂静的生活里,连一小把炒熟的碎麦子都能香得直灌天庭。把这样的碎麦子泡进奶茶,再拌上黄油——全身心都为之投降!……那是怎样的美味啊,每细细咀嚼一下,幸福感的浪潮就席卷一遍身体的沙滩,,将沙滩上的所有琐碎脚印抹得一干二净。麦子粥则像熨斗一样把肠胃拾掇得服服帖。如果是加了酸奶糊的羊肉汤麦子粥,则会令肠胃里所有的消化酶拉起横幅,列队欢呼形容的真好,我是无论如何想不出来这些比喻。


萨依娜送来的奶酪汤也是生活的惊喜之一。况且她还慷慨地煮进了那么多白糖!牛肉抓饭无话可说,土豆炖肉同样无话可说。奇怪的是,每天早餐时分,干馕泡进淡茶,顶多再加半勺黄油——却仍然美味得无话可说!如果再往这茶水里额外添加一把塔尔糜的话,何止无话可说,简直要默默流泪了……


我们总共就两棵白菜。每天只能剥几片叶子煮进晚餐,足足吃了近两个月。包尔沙克里仅仅只揉了些盐,口感就已经相当富态了。揉进红糖的油叶子则是暴发户,揉进葵花籽油的面粒子是富二代。吃完暴发户,后面还等着富二代……这简直就是过年。/大约所有人都看出了我的馋。若哪天比往常早起了半小时,居麻就会说:“今天肚子饿得早得很嘛!"/而加玛最感人的魔术是突然从铁皮炉下的羊粪灰烬中里刨出一颗土豆!哎哟,多么奢侈!我俩一人掰一半分吃了。掰开的一瞬间,沙沙的土豆瓤里呼地冒出一团热气,把冬天都融缺了一个小角……太喜欢李娟的语言了,喜欢她这种让人开心的比喻。


在黄昏之后的夜空下,我总是久久仰望香喷喷的冒着热气的月亮,想着家里的另一个月亮——白天刚烤好的一只新馕……咳,这算什么啊,在冬窝子里,我简直变成了一只长着腿的空口袋,整天不停地往里装能吃的东西……食物的力量所支撑起来的,肯定不只是肠胃的享受。刺激着旺盛食欲的,也肯定不只是生活的单调。大约所有敞露野外的生命都是如此吧。这是荒野,是几乎毫无外援的所在。人的生存意识不知不觉间紧迫异常,并趋于神经质。总之,我缺乏安全感,除了拼命地吃,我无从把握。/如果说刚才奶茶的香是山路十八弯的香,这种油煎面的香则是金光大道的香!真的是“什么也不是”的东西,从来没吃过的东西……


如果有客人上门,情形会慌乱很多。但也只需将衣服一脱,卷巴卷巴往被褥堆里一塞,就迅速与之脱离关系了。/我总会深深地感激那些一进门就主动问候我的人,好像获得了友谊与帮助一样感激/一天下午,我正在和嫂子一起裁一块黑色平绒布,打算用来包新花毡的四边。突然门开了,“扑通”一声,掉进来一个陌生的小男孩。/ 刚好还缺个七岁的,我们去和你爸爸妈妈商量一下,把你送给我吧?


不知为何,宾主互相问候过后,一一入席,最初的十分钟往往无语。大家一碗一碗喝茶,主人也沉默着陪同,好像突然间都那么疲惫……然而又是突然间,有人提起了话头,席面顿时活络起来,交谈渐趋热烈,到后来停也停不下来



月底,加玛已经绣好了一条白色长条面料(形似哈达)上的“古丽”(花朵),这两条围巾填满了她日常生活的一切零碎闲暇的时光。/ 梅花猫也填补了生活的不少缝隙。/更多的缝隙是用沉默填满的。/很多时候他的笑话其实很无趣:“昨天放羊,看到一个飞机。肯定是来找你的!”我板着脸说:“为啥不叫到家里喝茶?”“太高了,我喊他们也听不见。”有时还会聊起国家领导人。这家伙很羡慕他们,总说他们过得应该不错,不用天天出去放羊。而到了傍晚呢,再也没有那么一个人放羊回家后,半晌无话,再突然搂着嫂子呜咽:“老婆子!八小时没见了……


◆  第四章 最后的事


我呢,去年一整个冬天一个人生活在阿克哈拉的家中,常常呆呆地透过玻璃窗往外看:铺天盖地的雪啊。它们不是飘落的,简直像是射子弹一样射落的。尤其头两场雪,一团一团的雪花,鸽子蛋一样大,又湿又重,砸在脸上都会疼。/说“不冷不热”:“冷的不是,热的不是。”/ 我这个人嘛,又勤劳又有眼色,没啥可嫌弃的。/怎么说呢……对这种游牧生活感兴趣是一回事,但要了解,要转述,又是另一回事了。时间越长,越是困惑。我在这里,无论做什么,无论怎么努力,都感觉远远不够。无论想说什么,似乎都难以合乎实情或心意。我终究是多余又尴尬的……


居麻很有主意的,对我的种种问题总是选择性地回答。太复杂的,不回答;太简单的,懒得回答;太幼稚的,戏弄性地回答。托居麻的福,我快成福尔摩斯了。慢慢地,我就学聪明了,并不直接从他给的答案中获取信息,而将他当时的种种反应、态度、语气、眼神……分析一遍,再作判断。/如此无聊的、无常识的、无教养的问题,不配得到真诚的回答。/也许居麻的用意在此:长着眼睛是干什么用的?


也许大家没有居麻那么恶劣,但态度却惊人的一致:问一般的问题,就一般地回答;问无聊的问题,则无聊地回答;问乱七八糟的问题,肯定乱七八糟地回答。在这样的生活中,我完全处在被动的局面。不过这倒没什么,反而,我依赖这种被动。在这陌生环境里,我依赖随波逐流和自然而然。我只能以不突兀和不冲撞来获取信任和安全感,并凭此平稳地接近真相。


我发现,在没有月亮的暗夜里,星空最激动。而只要有月亮——哪怕只是一弯纤窄的钩月,银河也会立刻暗淡下去。/一干完活,就浑身没劲,肠胃饥渴。吃饱了仍还在饥渴,不知源于身体内部哪一处的缺失…..


我看到努滚正在慢慢离开童年。她努力地,生吞硬嚼地去领会,还时不停地笑着——自嘲地、讨好地笑着。那样的时候,拍照这样的行为真是蛮横的干扰。我的眼睛比镜头更清晰更丰满地留住了一切——这最后的游牧景观,这最深处最沉默的生存。/还有爱美的加玛,刚洗完头发,就化开一勺羊油,均匀地抹在头发上,使其变得油腻、服帖又锃亮。多么特别的审美和保养啊。


知道得越来越多时,会发现不知道的也正在越来越多。这“知道”和“不知道”一起滋长。这世界从两边向我打开。当我以为世界是籽核时,其实世界是苹果;我以为世界是苹果时,其实世界是苹果树;我以为世界是苹果树,但举目四望——四面八方是无边无际的苹果树的森林……


当时给嫂子洗大衣时,洗出来的那水,跟巧克力浆似的!清第一遍的水像老抽一样,清第二遍的水跟酱油一样。估计第三遍才能清出生抽来。但当时已经洗了两个多钟头。


长年的艰辛劳动,令居麻和嫂子一身病痛,有时痛得路都走不成。于是两人整天把阿司匹林和去痛片当饭吃,一天四五遍,一次两片。据说已经连着吃了五六年了!


除了沉重的生活压力,威胁健康的还有不当的生活习惯。我看到女人们总是一洗完头,就把湿头发紧紧地编成辫子盘起来,再出去到冰天雪地里干活。而且还总是湿着头发睡觉。/牧业上的孩子,小的时候总是显得比实际年龄小;一旦长大了,又总显得比实际年龄大。如此缓慢的成长,如此迅速的衰老。


牧民寄宿学校除了校服费,其他全免,从书本到住宿再到伙食,免得非常彻底。但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使孩子们和家庭,和传统生活、民族氛围隔绝开来。上学后的孩子,变化非常明显。他们一年只能回家一两次。每次回家,家长都能感觉和上一次不一样了。


草畜平衡,这是牧业生产的一个基本道理,也是牧人们自觉恪守的古老准则。是哪里出了问题?而彻底离开羊群的荒野,也会失去活力,慢慢退化……总是有人说,今年是羊群进入冬窝子的最后一年。那么,这些最后的情景正好让我遇见……我不认为这是我的幸运。/长孙过继为幼子,这是哈萨克古老的礼性。/加玛苦着脸对我说:“放羊不好!脸黑黑的,肚子饿饿的……”虽则哀叹,却并无逃避。


沙漠是黄的,雪地是白的,天空是蓝的。整个世界都是浅色的, 唯有历经无数个冬天的这一小块人畜栖身地是深色的,像一小块镇纸,稳稳压在起伏动荡的大地上。于是在那团黑色之上,天空和大地的距离最远。/那个大一点的黑孩子叫阿特罕,已经五岁了。他能和大人聊很长时间呢,还敢于反驳,敢于“豁切”。


嫂子用熬茶叶的白色搪瓷高茶壶煮了一块肉,而且是用茶水煮的。煮出的肉像卤出来的似的,黑红黑红的。肉汤茶水喝起来也颇为古怪。我好奇地观察这一切——哪怕已经住了三个月,还是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体验……


开始我很是拘束。我只是个乘客,和这些人家素不相识,跟着司机到处蹭饭怪难为情的。于是在每一家都吃得很少,再饿再馋也强忍着。后来才意识到这种想法不对:如果因为“不认识”而拒绝一份人情,就意味着已打定了主意日后不愿回报……这是自私。而在荒野里,接受别人的帮助与款待,同帮助和款待别人一样重要。


还有一家,住着一个非常时髦的漂亮姑娘,她坐在那里,漂亮得极其突兀,像玫瑰花开在韭菜地里。/经过一处又一处被大雪覆盖的村庄、田地、树林,恍然若梦。这乡间的情景其实也是冷清的,可却分明感觉到四处透露着掖不住的繁华劲儿。观察了半天,总算搞明白——原来远远近近栽着许多电线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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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珠植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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